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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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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1年第3次甄選約僱書記官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2-14
  • 資料點閱次數:636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1年第3次甄選約僱書記官公告

本署現有約僱書記官職缺1名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 ExcelPowerPoint)及網路系統操作。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內容相當之經驗者尤佳。

二、報名應繳表件:(證件、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1份(含切結書,並附彩色脫帽照片或大頭照電子檔)

(二)自傳1份。

(三)學歷及經歷證件:畢業證書影本及經歷證明書影本各1份。

(四)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1(黏貼於報名表)

(五)退伍令影本或部隊證明文件1份(男性)。

三、本職缺為會計室書記官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月薪以約僱五等280薪點,合計為新台幣36,316元支給,代理期限自112年2月2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預估至114年2月1日止),如有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詢03-6677999#5103人事室。

四、有關應徵相關表件,請下載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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