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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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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告訴、告發、檢舉書狀應記載事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8-02
  • 資料點閱次數:9255
1.告訴、告發、檢舉人之真實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字號、職業及住居所。 2.被告、犯罪嫌疑人之姓名、職業、住居所或其他足資辨識之特徵。 3.具體事實及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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