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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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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價」更高 竹檢辦理反賄選法治教育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6
  • 資料點閱次數:641

本年度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競選活動展開在即,新竹地檢署使民眾瞭解賄選刑責,特於57下午2時至430分所舉辦法治教育宣導活動,針對去年度三合一選舉期間,涉及妨害投票罪之緩起訴被告,實施相關反賄選宣導。

去年底三合一選舉期間,本署查賄行動不遺餘力,除對涉嫌賄選者積極偵辦賄選及受賄罪之刑責外,亦依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本署每月所辦理之緩起訴法治教育,對象係獲本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之被告,原本參加對象以觸犯酒駕之公共危險罪被告為最大宗,自993月起,已有近30人次新竹地區民眾,因涉及買票賣票等罪,而經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並命至該署觀護人室參加法治教育活犯動,本(五)月份參加之妨害投票罪被告,更達全部應參加者的五分之一。有鑑於本年度六月即將辦理地方基層選舉,本署乃特別辦理反賄選之法治教育,除邀請臺北監獄陳教誨師,從監獄生活的不便,宣導珍惜自由與愛惜名譽的可貴,亦請執行檢察官宣導買票及賣票所涉及之刑事責任,讓觸犯本項罪責的被告能心生警惕,避免於本次地方基層選舉中,再罹法網。

期盼透過本次活動,使民眾瞭解本署端正選風、杜絕賄選之決心,也唯有選民拒絕買票、拒絕賣票,地方基層選舉才能真正選賢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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