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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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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緩起訴處分被告如何執行義務勞務處分與應遵守事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16
  • 資料點閱次數:3341

觀護人接獲檢察官指定處分內容後,會儘速通知緩起訴處分被告於指定時間先參加每月一場次的義務勞務說明會,地點於地檢署2樓司法保護活動室,俾便瞭解身體狀況與特殊專長,適才適所地安排勞務機關,讓緩起訴被告先瞭解緩起訴相關規定以便履行檢察官處分命令,如有其他問題請洽觀護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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