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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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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售本署報廢勘驗車2部,有意承購者,屆時請到場出價競買。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0
  • 資料點閱次數: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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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標售本署報廢勘驗車2部,有意承購者,屆時請到場出價競買。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標售標的:勘驗車2部,以現場實物為準(照片、清冊如附件)。

二、標售日期:中華民國1121019(星期四)上午10時。

三、標售地點: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161)

四、標售物觀覽時間:中華民國1121019(星期四)上午920分至940分。

五、標售方式:

(一)投標人應於開標前十分鐘到達本署,出示身分證【法人(公司)標者,應出示法人證明文件及授權委託書】,填具「承諾書」(如附件)以代切結,發給喊價牌,始取得投標權,逾時到達、投標人資格不符,均不予受理。

(二)喊價及決標:主持人於開標時間當眾宣布標售標的及開始喊價,由取得投標權之投標人當眾舉牌喊價,出價最高者,由主持人覆誦該價格,經覆誦三次,無再出更高價者,則由主持人宣布由其得標;於第三次如覆誦前,有投標人舉牌喊出更高價格者,則重新以最高價格再按上述程序覆誦,直到宣布決標為止。

(三)拍定價金應以現金方式直接向本署為民服務中心出納繳清,開立收據予拍定人。

(四)承買人於拍得上開標售標的後,應於3日內自行將標的物自本署領回,不得託故放置於本署;違反者俱以棄標議處,並應賠償該次拍賣程序所生全部損失。

(五)現況點交,拍定人無瑕疵擔保請求權。

六、注意事項:

(一)本署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至轄管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牌照,無法再領牌。

(二)承買人自本署拍得標的物起至移置自行管領範圍為止,期間所生之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均應自行負擔,與本署無涉。

(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法令規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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