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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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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1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06
  • 資料點閱次數:2816

常 見 問 題

生活一

 

要告他人傷害、詐欺、毀謗等等刑事案件,請問要到法院告或者是到檢察署告?

 

答:要告刑事案件,可到向管轄地之地方法院或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告訴狀,若要按鈴申告,則需至檢察署向內勤檢察官口頭提出,此時可以不必以書面即可。倘若要告民事案件,則需向各管轄地之地方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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