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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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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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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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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8年6月23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吳昭瑩、許恭仁、邱巧寧於98年6月23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新竹市、桃園縣、苗栗縣、台中縣、台中市等調查站及北部、中部機動調查組及檢察事務官、海巡署新竹機動查緝隊、新竹憲兵隊、新竹縣警察局等單位人員總計160餘人,並經新竹市警察局主動指派督察人員協助調查,偵辦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巡官謝政利、第三分局南門派出所警員李澤宜等7人涉嫌收受賄賂、侵占應扣押毒品、販賣毒品、包庇毒犯、洩密等罪行,搜索上述涉案員警辦公處所及相關涉案人員住居所等處計33處,傳喚、預計拘提(46)人到案。 本案係新竹縣調查站於97年間偵辦販賣毒品案件,循線追查到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巡官謝政利等員警涉嫌包庇毒犯販賣、吸食毒品,進而追查到謝政利等員警涉嫌收受毒犯賄賂、侵占應扣押毒品、販賣毒品、洩密等不法犯行,經提報新竹地檢署指揮偵辦,蒐證1年餘,掌握謝政利等員警涉嫌收受賄賂、侵占應扣押毒品、販賣毒品、包庇毒犯、洩密等罪行之具體事證,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於本日搜索相關涉案人員機關及處所,並傳喚、拘提相關涉案人員到案詢問,全案擴大追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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