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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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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查獲鄭宏鏞等11人涉嫌製造第三級毒品一粒眠案9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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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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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檢察官魏廷勳、傅伊君、林奕彣、指揮本署打擊黑金犯罪小組檢察事務官與新竹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建榮及所屬偵查同仁、刑事警察局偵三隊三組、刑事警察局鑑識組等單位,共同偵辦鄭宏鏞等11人涉嫌製造毒品一粒眠案,案經檢警4個多月不眠不休,分工合作實施相關偵查作為,研判時機成熟後,於98年5月7日清晨拂曉出擊,在新竹縣市、桃園縣、台北市等地,分別對新竹市牛埔路245號新東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市海埔路193號製毒工廠、桃園縣楊梅鎮楊湖路四段、台北市延平路二段2處、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嫌犯住處,合計5個處所實施強制搜索,當場拘提鄭宏鏞、李俊明、謝振鵬、楊春淦、葉佳榮、楊文俊、郭榮華、吳長松等人到案,現場查獲一粒眠成品16大箱計123萬5,080顆、散裝13萬9,080顆、粉末161.28公斤,合計逾220萬顆,市價逾新臺幣2億元、製毒工具打錠機、模具組、包裝機、噴字機等證物。 鄭宏鏞係新東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實際負責人,得知吳長松、郭榮華有管道可取得毒品原料及銷售毒品,遂利用合法藥廠蒐證困難及容易取得製毒原料特性,於98年1月起邀集謝振鵬、李俊明、楊文俊、葉佳榮、楊春淦等人先後住進其所經營之藥廠內,另於同年2月起在新竹市海埔路193號承租廠房,陸續購買包裝機、噴墨機等物品進駐,其後由郭榮華、吳長松等人提供原料,交由鄭宏鏞以新東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內之打錠機打錠,其後委由謝振鵬監督李俊明、楊文俊、葉佳榮及楊春淦等人進駐海埔路工廠包裝毒品,幾經測試後於同年3月中旬起開始生產毒品一粒眠,吳長松及郭榮華等買家則在製毒期間與鄭宏鏞聯繫製毒事宜,督促製毒品質及進度,並提供資金供鄭宏鏞,其後第一批毒品(大約75萬顆)於同年4月14日出貨,其後於同年4月16日再度開工製毒,並改由楊春淦、「楊春淦女友」、「漢德」等人負責製毒,迄至98年5月7日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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