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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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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黑心米酒案後續偵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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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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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檢察官陳玉華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就「新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富公司)涉嫌以工業用酒精製造米酒一案,於昨(97年6月16日)搜索新富公司新埔鎮鹿鳴里廠區後,擴大追查該公司工業用酒精進口管道,檢察官並於今天進行偵訊被告及相關證人共10人,檢察官認為被告林銘隆(進口商立誠企業社實際負責人)、蔡耀輝(新富公司實際負責人)、蔡瑞仁及廖旗成四人罪嫌重大並有串證之虞,於晚間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 本件係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接獲情資,有集團利用合法製酒執照掩護非法以廉價工業酒精煉製食用酒精製造劣酒,經蒐證調查發現新富公司涉嫌以立誠企業社名義進口大批工業用「變性酒精」,復以其合法製酒執照、利用自有製酒設備非法將該工業用酒精還原成食用酒精後,添加香料製成大量低價之劣質米酒,銷售與不知情之消費者, 日前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專案小組掌握自韓國進口化學桶裝貨櫃6只情資,經調閱相關運送文件及現場蒐證後,確認該批為工業用酒精並運至新富公司新竹縣新埔鎮鹿鳴里山區至酒廠後,全案經報請本署檢察官陳玉華指揮偵辦,在該公司位於偏僻山區之廠房搜獲大量疑似工業用酒精,米酒半成品及成品,已分批採樣,緊急送請化驗鑑定中,檢察官並協調新竹縣政府相關單位對新富食品公司進行停工、停業等行政處分,以避免劣質米酒流竄市面傷害大眾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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