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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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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信箱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07
  • 資料點閱次數:14808

首長信箱受理流程

本署首長信箱受理流程說明
1.請填寫電子信箱 → 點選「認證信箱」→ 請至您的電子信箱接收認證郵件。
2.為避免您收不到確認信,請盡量避免使用免費信箱;若無法收到確認信,建議至「垃圾郵件」查看或使用其它信箱。
3.請於收到確認信後24小時內完成認證,若逾期請重新認證。
4.本署收到信件後,將先行以電子郵件簡便回覆檢察長核閱內容。後續據所陳事項,交由相關科室業務承辦人員查察並經核判,再將辦理情形以公文或電子郵件回覆民眾或存查參辦。
*備註:
1.前述辦理流程約7個工作天。
2.本署首長信箱僅供民眾陳情或建議,針對已繫屬案件有聲請、請求、答辯或陳述意見等行為,請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程序辦理,本署首長信箱無代為轉送功能。
3.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仍一再來信,如無新事證,本署歉難再予處理回覆。

請點我連結至首長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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