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室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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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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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紀宣導:
利用工作會報等集會機會,宣導與本機關業務相關之政風法令,並貫徹執行本機關政風法令,講解廉政肅貪案例,表揚優良政風事蹟,使員工愓勵奮勉,知法守法,維護機關聲譽及形象。
二、貪瀆預防及發掘:
本著預防重於查處之原則,訂定「各項業務具體防弊措施」, 追蹤管制防弊措施執行情形,並研析本機關發生之貪瀆案件,訂定具體改進措施。
查察作業違常及生活違常人員,稽核易滋弊端之業務,調查民眾檢舉及媒體報導有關本機關弊端事項,並辦理機關首長交查事項。
設置檢舉貪瀆案件電子郵件信箱,依規定處理網路檢舉案件。
三、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及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財產申報、審查及查閱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