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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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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科職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3-05
  • 資料點閱次數:10

1、執行機關長官交辦事項、本署辦公大樓暨宿舍等公共設施增設採購及維修。(庶務管理、物品管理、會場管理、辦公處所管理、防護業務、宿舍管理、財產管理、出納業務、辦公廳舍及職務宿舍維護、安全管理、能源措施管理、水電管理、消防管理、通訊管理、空調管理、電梯管理)
2、贓證物庫管理。(扣押物保管之點收、登記、入庫、調借、移轉、發還、銷毀、拍賣、公告招領)
3、駕駛、工友調派:指派車輛配合執行公務、行政業務公文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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