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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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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處職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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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書記官長1人,承檢察長之命,處理署內行政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書記官以下職員,下設紀錄科、執行科、文書科、總務科、研考科、等5科及法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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