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Q:哪些人可以參與對話?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22
  • 資料點閱次數:7

A:原則上以被害人、加害人為主,雙方家屬、相關人員或陪伴者經促進者邀請或評估後亦可參與。未成年之被害人或加害人,應經監護人同意或陪同參加。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