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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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可協助被害人掌握訴訟之進行、結果及權益等相關資訊,透過對於案件資訊之瞭解,免除被害人不確定之心理擔憂,並兼顧人身安全,賦予被害人更完整之保障。
哪些案件可以聲請?
殺人罪、重傷罪、強盜罪、擄人勒贖罪、性侵害犯罪。
誰有權利聲請?
犯罪之被害人。但被害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為之。
如何聲請?
填具「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聲請狀/停止狀」後,於偵查中或執行中向偵辦案件之檢察機關提出聲請。
可以得到哪些資訊?
檢察官對被告諭知強制處分結果、偵查結果、被告通緝到案及受刑人入出監、申請假釋之情形等資訊。但檢察官認通知有妨礙偵查程序之進行時,得不通知。檢察機關僅提供自核准聲請後發生或繼續存在之案件資訊。
如何接收資訊?
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以傳送電子郵件方式,將案件資訊通知聲請人。
程序之停止
聲請人得隨時以書狀提出聲請,停止獲知案件資訊。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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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聲請狀.odt22 KB 114-04-21 下載次數:6
- 行動裝置電子郵件設定.pdf244 KB 114-04-21 下載次數: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