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起訴處分金審理通過,本署函送機構之資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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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緩起訴處分金查核評估小組」會議決議重要事項(pdf檔案)
備註:1.收到本署核准公文及附件後,請於期限內寄回附件2查核契約書,首次申請通過之機關(構)請一併提供緩起訴處分金專戶銀行帳號(或存摺封面影本);爾後若有變更,請來函通知本署。
2.計畫或活動完成後之單據核銷與成果回報,請依附件3至6辦理。
(3)「緩起訴處分金查核評估小組」會議決議重要事項(pdf檔案)
備註:1.收到本署核准公文及附件後,請於期限內寄回附件2查核契約書,首次申請通過之機關(構)請一併提供緩起訴處分金專戶銀行帳號(或存摺封面影本);爾後若有變更,請來函通知本署。
2.計畫或活動完成後之單據核銷與成果回報,請依附件3至6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