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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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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策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8-02
  • 資料點閱次數:1760

有關本署針對執行機構()、社會勞動人易服社會勞動工作之執行策略,茲說明如次:

一、執行機關:

本署為有效執行社會勞動,定期邀集執行檢察官、政風、執行機關()及相關單位代表參與易服社會勞動檢討會議或至執行機構參與其所舉辦之勞動檢討會議。由本署分區機構之觀護人及觀護佐理員負責易服社會勞動檢討會議之進行及提供會議記錄與成果資料,以順利執行檢討會議,議題包含社會勞動執行現況說明、建議事項與改善情形、意見交流及宣導事項。

二、社會勞動人:

為加強社會勞動人勤前教育,由觀護佐理員擔任「社會勞動勤前說明會」課程講師,除介紹執行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及說明外,另解說社會勞動人執行中需注意事項,避免社會勞動人執行中發生憾事,並辦理相關法令宣導心得回饋。會中也進行法治教育及生命教育推廣,加強勞動人法治觀念,避免勞動人因不懂法律而觸法,抑或不了解嚴重性而漠視法律之規定,同時播放反酒駕及反毒之宣導影片,以及真情台灣罕見疾病相關影片,分享病友的心路歷程,讓勞動人體會到自己所擁有的幸福,給予勞動人信心及正面勇氣,期許改過向善,避免再犯。為支應本署易服社會勞動所需器具,由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新竹分會緩起訴處分金專戶支應購買反光背心、布質背心及反光帽等相關器具及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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