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徵求志願服務工作人員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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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徵求志願服務工作人員
一、條件
(一)性別:不拘
(二)年齡:18歲以上
(三)學歷:高中(職)畢業以上
(四)需完成內政部規定之志工基礎訓練課程取得合格證書
(五)身心健康、有體力、耐心、毅力、服務熱忱者
二、服務地點:本署(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2段161號)
三、工作內容:
(一)協助處理其他一般性行政文書及資料整理業務。
(二)協助法律常識及政令宣導。
(三)協助引導至本署參訪之學生及團體。
(四)其他如本署司法志工服務應行注意事項第三點、志工服務項目。
四、服務時段: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分上午及下午二個時段,
每1時段車餐費200元。
上午08:40至11:40
下午13:40至16:40
五、報名方式:請填寫報名表郵寄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2段161號、
傳真(03)6677960或E-mail:sccp@mail.moj.gov.tw
傳送本署許小姐。
六、報名期間:108年10月31日至108年11月15日下午5時止。
六、甄選流程:符合資格者,本署將通知個別面談,面談時請攜帶身
分證及志願服務紀錄冊,經本署個別面談錄用後再依
序聘用。錄取者以電話通知依序聘用。
附件下載
-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司法志工申請表.odt9 KB 108-10-31 下載次數:321
-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志工招募公告(本署官網).pdf72 KB 108-10-31 下載次數: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