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字第3866號應送達被告「林鎮烈」之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一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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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函文字說明: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字第3866號應送達被告「林鎮烈」之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一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第1項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第152條但書。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2年度偵字第3866號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署精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署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起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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