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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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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問題回答19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8-02
  • 資料點閱次數:1588

Q:小花沒有工作,到賓館做應召小姐陪宿,問小花應否受罰?

 

A:女子應召至賓館與男客姦宿,而獲取報酬,警察局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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