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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檢召開第2次社會勞動執行機構說明會![]() 因應立法院於97年底修正通過、即將於今年9月起正式施行之刑法第41條社會勞動制度,新竹地檢署前於4月22日邀集新竹地區行政機關,說明及介紹本制度之源由及實施方式,日前更再接再厲,除邀集4月未參加之行政機關外,另將邀請新竹地區各社區發展協會及 竹檢召開性侵害犯罪受保護管束人社區監控會議新竹地檢署日前假新竹縣衛生局第二會議室,召開該署中高危險性侵害犯罪受保護管束人社區監控會議,由該署詹昭書檢察官擔任會議主席,邀集新竹縣市政府性侵害防治中心、警察局婦幼隊、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管區員警、心理師等約30人參加,並聘請臺北大學犯罪 電子公布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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